第一章 引言
伴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算法技术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中,改变了资本的组织形式以及劳动的作业方式。在此情况下,传统工业时代剩余价值的攫取方式正在发生深刻的改变,技术理性同资本逻辑相结合,使劳动过程的控制更加隐蔽、精确。本文主要研究剩余价值算法化的演进机制,即对算法介入价值创造和分配的过程进行梳理。这是对数字经济时代资本增殖新特点的客观反映,也是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当代适用性的一种检验,可以拓宽经典理论对平台经济、零工经济等新业态的解释范围。同时分析该机制对于回应当前平台资本劳动治理的现实争议、规范算法权力有重大的实践意义。目前国内外学界虽然已经注意到数字劳动和算法剥削的现象,但是对于剩余价值由“算法辅助”到“算法主导”的演进过程中动态机制的研究还存在着不足,缺少对这一过程的系统操作逻辑的分析。因此,本文会按照理论溯源、机制拆解、现实考察的研究途径,先对核心概念加以界定,再从技术架构同生产关系相融合的角度来剖析剩余价值算法化的产生机理及实现途径,最后联系实际情况给出治理之策。本文用逐层深入的分析框架来探究算法技术怎样改变价值分配的格局,从而给后面章节的详细展开打下良好的逻辑和认知基础[1]。
第二章 剩余价值算法化的演进机制与内在逻辑
2.1 剩余价值算法化的核心概念界定与理论溯源
剩余价值算法化就是指平台资本依靠算法技术,对生产、劳动以及分配的全过程实施嵌入改造,使剩余价值的生产、实现和积累全过程都被算法规则所主导的经济形态本质。算法不再只是辅助工具,而成为组织社会生产的中心枢纽。它依靠数字化指令精确调配劳动力,用极高的效率重新安排生产要素,使剩余价值的榨取过程具有了隐蔽化、精准化、自动化的特点。形态上并没有改变资本追逐增殖的本质属性,只是用技术手段重新塑造了劳动从属于资本的具体形式,对劳动过程进行了更加严密的控制。
对这个概念有深刻的理解,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经典理论为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剩余价值是由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两部分构成的,绝对剩余价值是通过延长工作日来实现的,相对剩余价值是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来实现的。随着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过渡,剩余价值的攫取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在数字时代,算法技术成了资本获取超额剩余价值的重要手段。同时学术界对于数字劳动、算法治理和数据要素价值化等理论的研究给这一理论赋予了新的注释。数字劳动冲破了时空束缚,算法治理形成起新的管理规训,数据要素就变成了价值增殖的源头。梳理从经典剥削逻辑到现代算法控制的理论脉络,有利于弄清楚技术理性同资本逻辑合谋的内在机理,进而为之后剖析剩余价值算法化的演进机制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
2.2 剩余价值算法化演进的驱动因素解析
2.2.1 数字技术迭代下的生产资料智能化重构
在数字技术不断更新的大环境下,生产资料的智能化重组成为剩余价值算法化发展的生产力基础。该过程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在工业互联网初步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又经过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和工业大模型的广泛应用。技术路径上,传统的机器设备加装高精度传感器和物联网模块之后,就变成了数字孪生体,生产资料就具有了感知和交互的能力。伴随着生成式AI技术的加入,生产资料由原来的自动化执行单元变成了可以自主学习、自主决策的智能主体。以智能工厂的柔性生产系统为例,工业大模型可以对大量的生产数据进行实时分析,根据需要随时改变生产线的配置和工艺参数,从而达到多品种、小批量的定制化生产目的。智能化重构冲破了传统工业生产对于固定物理时空的束缚,明显改善了设备利用率以及劳动生产效率,而且把价值创造的环节拓展到数据交互和算法优化的虚拟空间里。生产资料智能化水平的提高,使资本可以借助算法对生产过程进行精确的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劳动耗费,在单位时间内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因此,数字技术所引发的生产资料变革,从根本上扩大了剩余价值的生产范围,给它的算法化形态转变赋予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和物质根基。
2.2.2 平台资本主导的劳动过程数据化转化
平台资本主导的劳动过程数据化转化,是数字时代剩余价值算法化演进的主要手段,实质上就是用信息技术重新塑造生产关系,从而达到对劳动过程的精细化、弹性化控制的目的。在此机制之下,原本分散、无法直接监控的劳动过程被转变成可以量化的、可以追踪的、可以实时调配的数据流。以外卖骑手、内容创作者和互联网数字劳工等为分析对象,平台资本依靠创建起繁杂的算法监控系统,把劳动者的每一个行为节点都加以技术性剥离并加以数字化重塑。具体来说,转化过程依靠精确的算法监控、智能的派单规则和动态的绩效赋值这些重要的技术手段来完成。外卖骑手的行驶轨迹、停留时间、取餐效率,内容创作者的用户点击率、完播率、互动频率等都被算法转化成了实时更新的数据指标。
数据化转化的核心逻辑就是打破传统工业生产中劳动过程的时空界限,使资本可以跨越物理障碍对劳动进行全天候的远程控制。平台依靠算法来动态调节派单的优先级以及任务的难易程度,用动态绩效赋值机制在毫秒级的时间里重新塑造了劳动的价值,进而达成对劳动供给的即时回应和精确匹配。高强度的弹性管控机制把劳动过程中本来属于劳动者的自主支配时间变成了被算法所控制的剩余劳动时间。平台资本把劳动过程完全数据化之后,不但大大提高了剩余价值的汲取效率,而且无形中扩大了剩余劳动的范围。从生产过程角度来讲,技术变革很好地阐释了劳动过程数据化转变为何会成为剩余价值算法化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从而确定了资本在数字生产关系里的绝对支配地位。
2.2.3 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的价值分配规则重塑
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的价值分配规则重塑,是剩余价值算法化演进在制度上的集中表现,其实质就是资本用技术手段重新规定了价值归属。从基本定义上看,它打破了传统劳动价值论里主要按照劳动时间和资本投入来分配的格局,把数据这种新的生产要素加入到分配体系当中。该原理在实际运用中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的流量分成、用户数据变现和数据要素入股等具体的场景来体现的。平台依靠算法系统把分散的、非标准化的用户互动转变成可以量化的数据资产,从而形成起以数据贡献度为分配标准的规则。
资本依靠算法取得了数据价值的确权以及收益分配的制定权。在传统的价值分配中,劳动者得到的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剩余价值归资本所有。但是算法化分配中,平台用算法技术把全体数字劳动者和普通用户日常生活、社交互动中产生的各种数据价值,用技术协议的形式确认为平台的资产。这样一来,原本由群体共同创造的价值,在算法模型中就被精准地剥离出来,大部分以利润的形式变成了平台资本的剩余价值,数据的生产者只能得到很少的流量补贴或者免费服务。这样的分配规则重新塑造之后,不但会遮蔽剩余价值的真正出处,而且会从分配机制上给剩余价值的算法化占有赋予合法的制度性支撑,让资本可以在不追加生产资料投入的情况下,凭借对分配规则算法参数的操控,不断拓宽剩余价值的获取领域。
2.3 剩余价值算法化演进的阶段演进路径
剩余价值算法化的发展过程不是一步到位的,是在技术更新和资本增殖逻辑相互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点。按照算法介入剩余价值生产的程度和范围,这条演进之路可以被科学地分成萌芽起步、快速发展和成熟深化这三个主要阶段。萌芽起步阶段算法主要起到辅助作用,嵌入到生产流程当中,其主要的判定标准就是算法只在局部环节上进行技术上的改进。这一时期算法用简单的逻辑运算和数据处理来提高单个工序的劳动生产率,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必要劳动时间,但是没有改变劳动过程的基本组织形式,资本对劳动的控制仍然采用传统的科层制管理方式。随着数据的积累以及算力的提高,演进速度加快,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这时算法就成为了劳动过程的主要控制者,核心的判定标准也变成了算法对于劳动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和动态调度。典型的表现就是数字泰勒主义的出现,算法把动作分解得十分精确,设置很高的绩效标准,并且给予即时的反馈,从而达到对劳动强度极限压缩、劳动行为精确规训的目的,大大提高了绝对剩余价值的榨取能力。进一步发展到成熟深化阶段,算法的应用范围由生产领域扩展到价值分配的全过程,其核心判定标准就是算法直接参与剩余价值的量化分割。算法依靠平台生态,利用复杂的定价机制、动态薪酬算法和信用评价体系,直接决定着价值在各个主体之间的分配比例,从而实现从生产端到分配端的闭环控制。这三个阶段层层递进,由提高效率的工具属性变成形成生产关系的决定性力量,完整地描绘出剩余价值算法化从点状辅助到面状统治再到立体化深度渗透的动态演化全过程。
2.4 剩余价值算法化演进的内在矛盾与异化表现
剩余价值算法化演进的内在矛盾,本质上就是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在数字时代的具体表现,其核心冲突是算法技术越来越明显的社会化属性同算法剩余价值被少数平台资本独占之间的矛盾。从基本定义上看,算法技术依靠大量用户的各种社会互动和数据贡献来运作,具有很强的社会协作性,但是生产出来的数据要素以及由此产生的超额利润却被平台所垄断,劳动过程的社会性同成果占有私有的矛盾就成为了根本矛盾。在实际的应用逻辑当中,该矛盾主要是通过操作步骤层面的技术异化来体现的,也就是平台依靠算法把劳动过程拆解得极为细致并加以控制,从而使劳动者变成算法指令的执行附庸。以算法996为例,系统用排班算法把劳动时间压缩到生理极限,劳动者失去了对劳动节奏的自主控制权,高度标准化的技术理性造成了深层次的劳动异化。异化表现还表现在生产领域之外,用户日常网络行为数据被无偿占有并转化为资本增殖的原料,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参与数字劳动,并且不能得到相应的报酬。更严重的是,算法歧视造成的分配不公又加深了这一矛盾,平台用价格算法定制“杀熟”策略或者动态调整任务单价,对劳动者和消费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该演进过程表明,剩余价值算法化不是简单的提高技术效率,而是包含着负面社会效应的资本扩张逻辑。对这些异化现象进行分析,有利于我们客观地认识数字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
第三章 结论
因此,本文对剩余价值算法化演进机制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剩余价值算法化就是指平台资本依靠先进的算法技术,对数字劳动过程进行精确的控制和数据资源的深度整合,从而达到价值增殖加速和剩余价值剥削隐蔽化的一种技术经济过程。该演进过程是按照数据采集、智能决策、价值变现的标准化操作路径进行的,其主要动力是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和数字技术生产力发展的趋势。但是它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也产生了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深刻矛盾,即数字劳动过程中异化的加剧和平台资本无序扩张的风险。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数字经济发展现实,要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完善算法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算法解释机制,引导算法技术合规向善,构建适应数字生产力的生产关系调节机制。就规制而言,要防范平台资本无序扩张所引发的异化风险,加强对平台企业算法权力的法律规制,确立以算法公平为竞争秩序的核心;还要重视数字劳动者权益保障,探索建立适应灵活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险体系和算法公平协商机制,把劳动者纳入到算法治理的决策闭环当中。展望未来,发挥算法技术的正向价值,关键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技术红利由资本独占转向全体人民共享,通过制度创新保证数字技术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真正服务于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实现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振江, 席志奇. 人工智能与数字资本的互动机制研究——基于《资本论》手稿的文本研究[J].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38(2): 32-42.
\[2\]刘勇, 项楠. 数字资本二重性及其社会主义扬抑之策[J].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2023(5): 15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