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机制证析

财政学论文 财政研究 作者:佚名 约 4 分钟
本文聚焦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机制,厘清其核心内涵与理论逻辑,针对当前运行中存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靶向偏移、专项转移支付配套约束挤出基层均等化投入等结构性偏差,从标准收支核算优化分配公式、全过程绩效锚定监管等维度提出精准优化路径,为缓解基层财政压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理论支撑与实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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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言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调节区域财力失衡、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手段,也是国内外公共财政研究的重点。学术界对它的运行机理、效应测度和优化路径已经有了很多的研究成果,但是对于机制运行偏差的识别、精准化的路径设计等还存在着研究的空白。根据我国目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攻坚、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的现实状况,对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机制进行分析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主要对这一机制的内在逻辑和实践效果进行系统的证明,从理论上讲可以丰富财政分权理论体系,从现实中讲可以给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缓解基层财政压力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本文会明确研究范围,主要从制度设计、资金分配和执行监督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用清晰的行文逻辑为后面章节的深入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1]。

第二章 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机制的核心逻辑与现实运行偏差

2.1 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机制的核心内涵与理论基底

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机制,从政策规范和学理两个方面来说,是上级政府为弥补下级财政缺口而进行的资金无偿划拨,以达到公共服务均衡供给目的的制度安排。其本质属性就是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上的差距,保证各个地区居民享有大致均等的发展条件和生活水平。该机制以财政分权理论为前提,确定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的划分;以公平正义理论为价值导向,重视社会分配的合理性、普惠性;以财政均等化理论为技术支撑,给出了量化财力缺口的具体方法。三者一起形成一个严密的逻辑闭环,给认识机制运行赋予了结实的学理支撑,也给之后剖析现实偏差赋予了严格的理论参照架构。

2.2 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机制的运行结构性偏差

2.2.1 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均等化靶向偏移问题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为了平衡地区间财力差距,根据标准收支缺口来配置资金。但是近十年来全国省级和代表性省以下层面的分配数据分析显示,实际拨付额度和应得拨付额度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存在明显的靶向偏移。具体表现为区域分配倾斜同真实的财政缺口实际相脱离,并且部分子项目由于具有指定用途的特点,实际上削弱了资金的均等化性质。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资金分配规则设置的弹性空间太大,缺少刚性约束,再加上考核指标设计偏离均等化导向,造成资金在下沉过程中不能准确地瞄准财力薄弱地区,严重阻碍了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效能的发挥。

2.2.2 专项转移支付的配套约束对基层均等化的挤出效应

专项转移支付的配套资金要求本质上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一种隐性共同负担机制,目的是发挥资金杠杆作用,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往往给基层财力造成刚性约束。根据基层区县典型调研和省级面板实证数据可知,该机制要求下级政府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投入自有资金作为项目的启动和验收的前提。对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自给率低的欠发达地区来说,该种配套规则就是一种巨大的支出压力。为了得到上级专项资金,基层政府不得不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大量挪用本来要用于基础教育、基本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自有财力。量化测算结果表明,不同层次的专项配套规则对于欠发达地区均等化投入的挤出效应是不一样的,造成专项资金增量不能有效转化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效果,反而加大了基层财政的收支矛盾,说明目前配套约束机制的设计在区域平衡性上存在不合理之处,并且产生了负面差异化的结果。

第三章 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机制的优化路径

3.1 以标准收支核算为核心完善均等化分配公式

以标准收支核算为基础来改进均等化分配公式,这是提高转移支付精准度的重要方法。首先要对标准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口径进行科学的调整。从收入端来说,要剔除一次性收入的干扰,对各地的产业税基稳定性进行深入分析,保证收入能力能够真实地反映出经济潜力;从支出端来说,必须把人口流动规模、地理自然条件等造成公共服务供给成本差异的因素全部纳入到核算体系当中。因此,推导修正后的均等化分配公式,用量化的指标来代替模糊的估计。通过模拟测算比较新旧公式下各个地区转移支付获得的额度,可以清楚地看出修正后额度同各地真实财政缺口的契合程度明显提高,从而有力地证明了该方案对于消除区域间财力差距、纠正资源分配靶向偏移的支持作用,保证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弥补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上。

表1 以标准收支核算为核心的均等化分配公式优化维度与实施要点

优化模块核心核算逻辑原有体系缺陷优化后均等化效能
标准财政收入核算模块基于税基标准化、分区域差异化测算口径,剔除非常规一次性非税收入干扰,按法定税种核定各地可支配标准收入规模过往采用实际财政收入作为测算基数,易造成转移支付资金向收入基数偏高地区逆向倾斜精准反映地区真实财政汲取能力,从收入端缩小区域间可支配财力的结构性差距
标准财政支出核算模块引入公共服务单位成本系数,按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事权的供给半径、人口结构、自然禀赋维度加权测算标准支出需求过往未充分考虑公共服务供给成本差异,欠发达地区刚性支出需求难以得到足额匹配实现支出端需求的科学量化,保障不同区域获得的转移支付资金可覆盖同等标准公共服务供给成本
均等化分配权重校准模块建立“标准收支缺口占比+困难程度矫正系数”双核心权重体系,适度提升老少边穷等特殊类型地区的倾斜性分配权重过往分配权重侧重经济规模、GDP增速等指标,弱化了均等化核心目标的约束性强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精准定向性,确保资金增量向财力缺口更大的欠发达区域归集

3.2 建立转移支付资金的全过程均等化绩效锚定机制

建立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均等化绩效锚定机制,即从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来保证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该机制要求在资金分配之前确定一个均等化的基准,在拨付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流程合规的要求,在资金使用之后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核心就是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幅度”作为主要的绩效指标,取代原来的以结果为导向的项目完成率或者资金支出率等指标,从源头上纠正资金使用的方向。同时还要制定绩效评价结果同后续资金分配直接挂钩的动态奖惩办法,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的机制。该种途径可以从制度上消除专项转移支付配套约束所造成的挤出效应,保证资金运行不偏离初衷,使转移支付资金在每一个环节上都紧紧围绕均等化的目标,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社会公平程度。

第四章 结论

本文通过对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机制进行分析,得出结论认为该机制可以有效地平衡地区间财力,保证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经过研究发现,目前机制在现实运行中还存在着两种结构性的偏差,即资金分配的客观测算同实际财政缺口相脱离,转移支付资金在具体使用环节的效率和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本文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优化指标体系权重、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等具体途径来提高制度的精准性、有效性。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主要是从技术角度对改革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地方利益博弈、行政协调等边界性限制进行规范分析,并没有完全涵盖改革落地过程中所有的边界性限制。展望未来,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机制的深化改革要继续围绕法治化建设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完善来展开,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财政经济形势,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体目标。

参考文献

\[1\]刘昆. 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2023年8月28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J].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23(10): 7-11.

\[2\]张宝山.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财政转移支付情况报告[J]. 中国人大, 2023(17): 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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