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图书馆的法人治理结构
时间:2015-02-20
伦敦图书馆自1933年起实施法人治理,章程为其实施根本依据。该图书馆实行会员制,会员费为主要收入来源。会员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理事会人选、修订章程、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及财务报表等。理事会为图书馆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重要决策、修订内部管理政策及推进服务发展等。理事会休会期间,由理事长代行其职责。图书馆馆长由理事会任命,依据理事会决议管理业务及行政事务。同时,有相应措施监管图书馆的运行与治理。
英国伦敦图书馆创办于1841年,致力于成为公众的研究中心和学习中心。1933年6月13日,伦敦图书馆首次颁布了章程――《皇家章程条例》(The Roya Charter and Byeaws),确立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章程规定了图书馆治理的基本架构及规则,主要包括图书馆的目标、理事会的权利与义务、图书馆财产的使用、条例与规则的修订及其内容、章程的修订及图书馆的解散等。1968年10月21日,伦敦图书馆又修订并颁布了新章程。2004年7月6日,为适应图书馆发展需要,再次修订并颁布了新章程。章程是图书馆实施法人治理的根本依据。
1 会员大会
伦敦图书馆现拥有100多万册图书资料,涉及50多种语言,包括16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优秀著作,应有尽有,吸引了众多作家和写作爱好者。根据《皇家章程条例》,伦敦图书馆沿袭传统会员制方式,向公众提供服务。会员资格开放申请,任何公众只要向图书馆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就能成为图书馆会员。会员需按年或按月缴纳会费。公众临时需要利用图书馆、又不想缴纳会费时,可以办理一天或一周的临时阅览证件,在馆内阅读和学习。伦敦图书馆也向海外拓展会员,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
截至2013年3月,伦敦图书馆拥有各类会员7147名。会员每年缴纳的会费,是图书馆经费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从近10年经费收入的财务报表来看,伦敦图书馆每年会费收入都在130万英镑以上。特别是自2009来以来,每年会费收入都维持在250万英镑左右,占全年总收入的70%以上(详见表1)。
注:原始数据摘自《伦敦图书馆2012-2013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本表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
因此,伦敦图书馆一贯重视会员在图书馆治理中的权利和作用。自1933年开始实施的图馆法人治理结构中,每年召开的会员大会是图书馆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可以决定章程的修订、理事会的人选、工作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审议等。其中,章程的修订,通常需要经过三个星期以上的公示,并且必须在会员大会上以2/3以上票数投票通过,才能生效。
1.1 会员资格
会员资格开放申请。公众如果需要利用图书馆,可以提出入会申请,经图书馆馆长许可、理事会批准后,就可成为图书馆会员。会员有多种类型,可分为全权会员、受限会员和机构会员。全权会员是指有权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与服务、并且拥有参加会员大会资格的会员。全权会员又可细分为年度会员和终身会员。受限会员是指有权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与服务、但无权参加会员大会的会员,如海外会员等。机构会员是指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主体的团体会员,机构会员可指派一名代表,在会员大会上行使全权会员的权利。 在下列情况下,会员资格将被终止:(1)会员主动向图书馆馆长提出终止会员资格;(2)会员拖欠会费6个月以上(2013年新条例拟定2个月以上),会员资格被暂时中止,待付清拖欠款项之后,可以恢复;(3)若会员违规使用图书馆,图书馆馆长可以强行终止其会员资格。当然,该会员有权向理事会提出上诉,并由理事会最终裁定。
1.2 会员权利
会员权利主要包括:(1)所有会员均可以利用图书馆资源与服务;(2)全权会员,包括机构会员,在会员大会上每人有一票投票权;(3)全权会员可以提出议案,提交会员大会讨论;(4)全权会员有资格被提名、被选举担任理事;(5)全权会员可以建议章程条款的修订;(6)会员可以向图书馆理事会提建议;等等。
1.3 会员义务
会员义务主要有:(1)遵守图书馆利用规则;(2)支付会费。目前,会员会费是460英镑/年,可按年度或月度缴纳。机构会员费用要高一些。若有特殊情况,会费可减免30%至60%。25岁以下的青年会员,会费减半。伦敦图书馆为了扩大会员规模,鼓励会员推荐他人入会,每推荐成功一名新会员,可在下年度会费中减免推荐者50英镑费用。
1.4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有两种类型:年度大会和特别大会。年度大会指由理事会每年负责召开的常规性会议,一般一年召开一次,两次年度大会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5个月。特别大会是指由理事会临时召开的会员大会,可以由图书馆理事会发起,也可以由五十名以上全权会员发起。
无论是年度大会、还是特别大会,理事会都应提前三个星期发布会议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大会举办的时间、地点、主要议程及相关事项。年度大会通知,一般还应包括理事会提名的理事候选人选及相关履历,以及理事会提供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等。
1.5 年度大会的议程
年度大会的议程,一般应包括:(1)确认上届年度大会的会议备忘;(2)审议表决由理事会提供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3)投票选举理事会理事;(4)审议表决由理事会提名的财务审计员;(5)审议表决理事会提出的会员会费费率变化;(6)讨论由全权会员提出的有关图书馆事务议案。任何全权会员都有权提出图书馆事务相关议案在年度大会上讨论,但必须在年度大会召开2个月之前,把议案及相关内容提交给理事会。
1.6 特别大会的议程
特别大会,即临时召开的会员大会,其议程一般包括:(1)讨论由理事会提出的议案,如果时间紧急,全权会员可以进行表决;(2)讨论由全权会员提出的议案;(3)若有修订章程的建议,则必须进行表决。
1.7 会员大会的议事机制
会员大会有效的法定人数为50名及以上的全权会员。一般由理事会理事长主持大会。
理事长因故缺席时,由副理事长或其他被指定的理事主持会议。如果副理事长或指定理事不愿意或迟到15分钟以上,与会的理事们应从他们中选出一名担任主持。如果与会的理事只有一名,且愿意担任主持,则此理事可以担任主持。如果没有一个理事愿意担任会议主持,则大会延期,再次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再由理事会决定。
会员大会上的投票决议,以多数票决定。在票数相等的情况下,会议主持有最终决定权。
2 理事会
理事会是图书馆决策层,负责图书馆重要事务的决策和相关政策修订。理事会通常由10―14名理事组成,理事均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会通过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讨论、决策,行使职责。休会期间,由理事长代为行使。
2.1 理事会职责
(1) 修订图书馆政策。依据章程,修订、增补或撤销任何图书馆使用规则或相关条款。
(2)授权成立专门委员会。如建筑项目指导委员会、条例委员会、财政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酬评估委员会、发展规划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每一个专门委员会,至少要有2名理事和其他专业人士组成。专门委员会根据理事会授权,及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进展。专门委员会通过召开委员会会议行使权利,委员会会议有效的法定人数至少有2名理事与会。
(3)决定理事候选人。理事会授权成立提名委员会,根据现有理事会成员情况,确定理事候选人需要具备的专业和经验,在图书馆刊物和网站上刊登广告,并负责面试,从中挑选、考察合适的理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应在每一个空缺的理事职位上,推荐一个或多个合适的候选人选给理事会。因此,提名委员会组建时,要求至少有一人精通人员招聘和法人治理。
(4)选举产生理事长和财务委员。理事长和财务委员(分管图书馆财产保值升值工作),由理事会从全权会员中无记名投票选出。理事长和财务委员的候选人,事先不必具备理事资格。理事长和财务委员的任期一届为3年,可连选连任二届,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理事会决定,第二届任期结束后还可再延迟一年。理事长和财务委员届满离任1年之后,有资格可以再次当选。理事长可依据理事会建议,委任一名理事担任副理事长。理事长缺席期间,副理事长可代为行使理事长权利。理事会休会期间,理事长代为行使理事会日常事务决策权,但之后的理事会会议,可以驳回理事长的此前决策。如果理事长、财务委员违反相关规定,理事会可以终止他们的权利。
(5)委任图书馆馆长、临时理事、各类顾问。理事会委任图书馆馆长,负责图书馆业务工作和行政事务。如果馆长违反有关规定,理事会可以解除馆长职务。理事数量未达到法定最大数目时,理事会可以从全权会员中委任临时理事,以填补空缺。获得委任的临时理事需在下届会员大会上补选为正式理事,如果大会上未能顺利当选,则在大会结束后必须马上离任。理事会可以委任各类顾问,如银行顾问、财务审计员、投资经理、养老金顾问及律师等。
(6)修订会员会费收费标准。理事会可以修订会员会费收费标准,但修订后的会费标准,需要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才能生效。例如,2013年度的会员大会上,会员通过举手表决通过了理事会提出的2014年会费收费标准修订,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3%。 (7)组织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发布会员大会召开通知,事先提供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等会议资料,以便会员大会审议。
(8)采纳会员建议。例如,理事会根据收到的会员建议和获得的相关数据,同意从2014年1月起,调整图书馆开放时间,将周一到周三的开放时间,延长至晚上八点。
(9)保护图书馆财产安全。理事会可以制定有关图书馆财产的利用决定和保护制度。
(10)制定图书馆未来发展规划。理事会制定图书馆未来发展规划,需要经过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2.2 理事资格
理事须为全权会员,且年满18周岁。全权会员若希望当选理事,则必须事先获得理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得到理事会认可,并在会员大会中被选举成功。
会员大会上,如果理事候选人的数目少于理事空缺职位数,则获得多数得票者即可当选为理事;如果理事候选人的数目大于理事空缺的数目,则那些得票数高的候选人当选。
理事(不包括理事长和财务委员)任期一届4年,可以连选连任,但一般不能超过8年。如果理事同时担任理事长或财务委员,其任期最长不能超过10年。但离任1年以后,可再次被选举当选为理事。
在以下情况下,理事资格应被取消:(1)理事违反了英国《慈善事业法》(The Charities Act 2011)的相关规定;(2)理事失去自理能力,如被理事会认定为精神紊乱、疾病或损伤而无能力管理事务;(3)理事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但前提是至少有2名理事留任时,辞职通知才能有效);(4)理事未经理事会允许,连续缺席6个月所有会议;(5)理事的全权会员资格被终止;(6)理事会认定该理事行为不当,不为图书馆谋求最大利益,经会员大会通过,取消其理事资格。
2.3 理事的权利与义务
理事的权利主要有:参与理事会决策,在理事会会议上一名理事拥有一票投票权;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条例、规则修订及其他建议;对图书馆执行层进行监督。
理事的义务主要有:遵守有关法律和图书馆章程及相关条例;完成理事会委托的任务;不得收取报酬和利用职务获取非法利益。
2.4 理事会的议事机制
理事会一般通过理事会会议行使职责。理事会会议有效的法定人数为5名或1/3以上的理事。决策以多数投票制为原则。当投票数相等时,会议主持有最终决定权。理事会的会议应由理事长主持,理事长可依据理事会建议委任一名理事担任副理事长,在其缺席时代为主持理事会会议。如果理事长、副理事长不愿意主持,或被指定主持的理事缺席5分钟以上,在场的理事,可以指定他们中的一位主持会议。
在理事会休会期间,理事会可以通过任何方式,包括电子邮件,进行投票决策,只要此决策方式经全体理事一致通过即可。
3 执行层
伦敦图书馆的执行层,实行馆长负责制。理事会委任、授权馆长,由馆长挑选高级管理人员组建执行层,负责落实理事会决议,处理图书馆业务工作和行政事务。
3.1 馆长与理事会的关系
馆长由理事会委任、授权,向理事会负责。馆长执行理事会决议,接受理事会监督,列席理事会会议,但不参与理事会决策。理事会依据图书馆章程及相关条例,行使监督权,但不参与执行层的具体管理活动。
3.2 馆长的职责
馆长负责所有图书馆运营的具体事务,一般包括:(1)招聘和解雇员工;(2)执行理事会拨款预算;(3)购买家具和设备;(4)许可新会员加入;(5)购买图书、期刊、小册子及其他各类资源;(6)雇佣与图书馆业务有关的专业人士,在专业、法律等各方面获得帮助;(7)推进图书馆服务;(8)印刷出版图书馆刊物等图书、小册子等。
4 监管措施
理事由会员大会产生,向会员负责,接受会员监督。会员可以就图书馆各项事务提出建议,提交会员大会讨论;也可提议给理事会,由理事会会议讨论决策。会员大会可以决定罢免不合格理事。
年度工作报告是理事会上一年度工作的总体汇报,一般包括:(1)图书馆的基本介绍;(2)上一年度图书馆各项工作的成效; (3)图书馆未来发展规划;(4)财务工作的总结;(5)图书馆的法人治理;(6)理事对财务报告的职责等部分。会员大会审议年度工作报告,以达到监督理事会的作用。
财务报表,是会员监督理事会工作的又一重要方式。财务报表是理事会所做的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报告,明确交待各项收支明细。财务报表需经专业人士依法审计。
另外,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及理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包括理事出席会议情况等,都需要专人记载并保存,以备查核。有关报告和决策内容,通过图书馆刊物和图书馆网站公开,接受监督。
参考文献
[1]The National Archives.Charities Act 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