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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德《判断力批判》中自然合目的性原则的二律背反及其解决

作者:佚名 时间:2026-01-21

本文探讨康德《判断力批判》中自然合目的性原则的二律背反及其解决。该原则指人们视自然为有目的系统,核心矛盾体现为机械因果律与目的因果性的对立:正题主张自然仅依机械规律产生,反题认为部分自然(如有机体)需目的因解释。根源在于理性追求整体统一与知性局限的冲突,康德通过区分规定性与反思性判断力、构成性与调节性原则,将目的性归为主观调节性假设,调和二者矛盾。此解决调和机械论与目的论,为科学方法论及跨学科研究提供哲学基础。

第一章引言

康德所著的《判断力批判》在其批判哲学体系当中是重要的一部分。这本书深入地对人类认知能力的边界以及具体功能进行了探究。理解康德哲学从认识论转向实践论,自然合目的性原则的二律背反及其解决是重要的切入点。

自然合目的性原则指的是,当人们对自然现象进行观察的时候,往往会把自然整体看成是一个有内在目的和秩序的系统。这种思维习惯并非源于自然本身所具有的客观属性,而是人们依靠主观判断力,为了能够更好地理解自然而采用的一种调节性原则。

这个原则的核心矛盾在二律背反里集中体现出来了。一方面,人们会觉得自然的所有产物都必须依靠目的性原则才能够被理解;另一方面,又认为自然产物都能够用机械因果律进行充分的解释。这两种看起来无法调和的观点,成了判断力在反思自然的时候必须要去应对的理论难题。

要解决这个二律背反,关键之处在于明确目的性原则的主观特性。康德提出,目的性判断并不是对自然客观属性作出的断定,而是人们在系统认识自然的时候所采用的一种引导性假设。它要求在考察自然的时候,就好像自然本身有着某种智慧设计一样,不过这仅仅是方法论上的一种调节手段,并不是本体论的承诺。通过这样的方式,目的性原则和机械因果律就能够共存了。目的性原则为自然知识的系统化搭建起框架,机械因果律则保证了对具体现象的科学解释。

这种解决方式在哲学研究方面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它既把人类认知能力的结构特点揭示了出来,也为现代科学方法论里理论建构和经验研究之间的关系奠定了哲学基础。在实际应用的时候,这个原则能够指导在面对复杂系统时,既要始终坚持因果分析的科学性,又要运用整体性思维去把握系统内部的关联和统一。这样做能够避免陷入还原论和目的论的极端情况,并且为跨学科研究提供方法论方面的支持。

第二章自然合目的性原则的二律背反

2.1二律背反的正题与反题

康德《判断力批判》理论体系中,自然合目的性原则的二律背反体现了理性解释自然现象时的内在矛盾。这一矛盾通过正题与反题的对立呈现,反映出机械因果性和目的因果性之间存在根本冲突。

正题提出“一切物质事物的产生都必须按照单纯机械规律才是可能的”,其主张是强调机械因果性具有唯一地位且充分。该命题觉得所有自然现象都能还原成物质运动规律,不用引入超自然或目的性解释。正题立场严格遵循牛顿力学范式,试图依靠普遍且必然的物理定律来搭建一个自洽的自然解释体系,也就是希望通过这些物理定律,对自然现象给出完整、合理且没有矛盾的解释,让整个自然的解释能够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各个方面都能相互协调、相互印证。

反题持相反观点,反题说“有些物质事物的产生不能按照单纯机械规律才是可能的”,其论点是部分自然事物(特别是有机体)的存在,没办法通过机械因得到充分说明。反题强调这类事物得预设目的因作为解释的必要补充,原因是它们的内在结构和功能表现出明显的目的性特征。康德以“树的生长”为例,树木的根、茎、叶等部分,既是自身存在的原因,又是维持整体生存的手段,这种互为因果的循环关系,已经超出了机械因果的解释范围,也就是说用机械因果的方式无法对这种现象进行全面、准确的说明。正题与反题对立的关键是机械因和目的因绝对排斥,前者完全否定目的因的作用,后者认为目的因对解释特定自然现象是必不可少的。

表1 康德《判断力批判》中自然合目的性原则二律背反正题与反题对比
维度正题反题
原则立场物质的一切产生都必须按照单纯机械规律才可能物质的有些产生按照单纯机械规律是不可能的
判断类型规定性判断力的先天原则反思性判断力的调节性原则
逻辑起点自然因果性的普遍必然性有机体的特殊合目的性特征
理论依据知性范畴(因果性)对经验的建构作用判断力对自然整体的反思性要求
核心矛盾机械因果律的普遍性与有机体合目的性的特殊性之间的冲突自然规律的必然性与判断力反思的偶然性之间的张力

按照康德对二律背反的界定,这里的冲突是因为理性追求自然整体统一性时,混淆了现象与本体的界限。在自然合目的性的语境下,要区分两种形式,“形式合目的性”涉及主观审美判断(像自然美),“质料合目的性”指向有机体等客观存在的内在目的性。当前讨论的二律背反仅针对后者,和审美判断力批判中的二律背反有本质区别。这一矛盾有实际价值,它促使人们思考机械论解释的边界,为生物学等领域的目的论研究保留了合法空间,同时还维护了自然科学方法论的严谨性,也就是保证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严格、准确和可靠。通过剖析这对矛盾,康德既避免了机械论的独断倾向,又防止了目的论的不当使用,为科学认知和哲学思辨的辩证统一打下了基础,使得科学认知和哲学思辨能够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

2.2二律背反的产生根源与批判性考察

图1 自然合目的性二律背反的产生根源与批判性考察

自然合目的性原则的二律背反产生根源在于康德先验哲学的理论体系,这本质上是理性自身需求和知性能力局限性之间矛盾导致的必然结果。人类理性有范导性需求,希望理解和把握自然整体,会把世界看作是有系统化、有统一性的整体。然而当面对有机体内各部分互为因果、互为手段与目的这种复杂现象时,仅依靠机械因果律来解释是不够的。此时,理性需要预设目的因作为统合原则,以此来弥补机械因解释力的不足。但理性的这种需求和知性能力的局限形成了尖锐冲突,因为知性范畴(尤其是因果性范畴)的作用范围只在现象界,只能描述对象间机械、线性的联系,根本没办法触及自然作为整体的终极统一性。

在这种状况下,反思性判断力的独特作用就体现出来了。规定性判断力是用已知的普遍规律去界定特殊对象,而反思性判断力不同,它是在遇到特殊现象时,会主动为该特殊现象寻找合适的普遍规律。当碰到有机物这类难以被机械律完全解释的现象时,反思性判断力要预设自然合目的性原则,要把自然想象成是按照某种目的组织起来的样子再进行思考。要明确的是,这个原则只有主观调节功能,它不是关于自然本身的客观构成性知识,仅仅是引导系统性研究的一种启发方法。

通过对二律背反正反题进行批判性分析,可以发现双方都存在片面的地方。正题觉得自然界所有事物都只能用机械因果律来解释,实际上这是把知性思维方式绝对化了,否定了目的因作为反思性范导原则在认知复杂现象时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反题认为自然界里有些事物必须依靠目的因才能解释,在康德看来,这是把主观的反思性原则当成了客观存在,越过界限进入了本体领域,把反思时预设的目的当成了自然对象本身的实在属性。康德通过细致地对概念进行区分,揭示了这种幻相的形成机制。康德明确划分了“规定性判断力”和“反思性判断力”,规定性判断力用于认知,反思性判断力用于审思;同时还区分了“构成性原则”和“范导性原则”,构成性原则有客观实在性,范导性原则只有主观调节性。自然合目的性的二律背反,本质上就是把这两种不同性质、不同功能的原则与判断力弄混淆了。康德对有机物内在目的性进行的分析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一个有机体的任何部分都既是目的又是手段,这种“有组织的产物”特性,要求在反思的时候引入目的因观念作为线索,以此来引导探索具体的机械因果机制,不然根本无法理解有机体的整体性。

第三章结论

对康德《判断力批判》中自然合目的性原则的二律背反以及解决路径进行系统探讨之后,能够得出一些结论。自然合目的性原则的二律背反,其本质在于人类理性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所遇到的根本矛盾。这种矛盾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想要把自然现象放置到机械因果律的解释框架当中,另一方面则是必须承认有些自然形式似乎存在着超越机械性的目的性结构。这个矛盾并非逻辑错误,而是理性能力在经验与超验的边界之间必然会出现的一种张力情况。

康德对“规定性的判断力”和“反思性的判断力”作出区分,这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关键的思路。规定性判断力的要求是把特殊情况归入到已知的普遍规律之中,而反思性判断力则是在没有普遍规律的情况下,为特殊情况寻找统一的解释原则。在进行审美判断以及认识有机体的时候,反思性判断力将“目的性”当作主观调节原则,而并非客观构成原则。通过这样的转换,二律背反就被消解了。自然合目的性不再是自然本身所具有的客观属性,而是人类认识主体为了能够系统地理解自然而设定的先验理念。

这种解决路径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它不仅对机械论和目的论的对立起到了调和的作用,而且还揭示了认识论与价值论之间的深层联系。从实践的角度来看,这一理论为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反思提供了哲学基础,使得研究者能够注意到科学解释里面隐含的理性预设。同时它还为美学和伦理学的跨学科研究搭建起了桥梁,表明人类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始终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所以说,康德解决自然合目的性二律背反这一行为,不仅完成了批判哲学体系的构建,而且更加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理性的边界以及创造性功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