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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现象学视域下的算法透明性:从“可解释性”到“存在论意义的敞开”

作者:佚名 时间:2026-01-10

本文从技术现象学视角探讨算法透明性,指出传统"可解释性"研究聚焦技术层面,忽视算法作为人类存在方式延伸的本质,存在存在论视野缺失。文章主张将算法透明性从工具性目标提升至"存在论意义的敞开",通过现象学还原与诠释学循环,揭示算法对人类认知、价值及社会互动的塑造作用。该转向为公共政策、企业伦理及用户主体意识构建提供理论工具,有助于解决算法信任危机,推动技术与人类存在意义的和谐共生。

第一章引言

如今,全球完全被数字化浪潮覆盖,算法已深深融入社会运行的各个方面。在金融风控、医疗诊断、司法判决、内容推荐这些领域,算法的决策作用越来越显著。不过,这种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藏着严重的透明性问题。

过去对算法透明性的研究大多聚焦在技术层面的可解释性上,像通过模型简化、可视化或者逻辑推导等办法来揭示算法的内部机制。这类研究在短期内让系统更易理解了,可常常忽视了算法作为技术现象的本质属性,没办法从根本上回应人类和技术之间的存在论关系。所以,把技术现象学引入研究范围,把算法透明性问题从追求“可解释性”这种工具性目标,提升到“存在论意义的敞开”,成了当前在理论建构和实践探索方面的重要突破口。

技术现象学的理论基础来源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该理论着重强调技术不只是工具或者手段,更是人类存在方式的一种体现。从这个视角看,算法透明性的核心目标不再是还原技术细节,而是要弄明白算法是怎样塑造人类的认知框架、价值判断和社会互动模式的。要达成这个目标,就需要一套系统的操作办法。研究者要把算法当作“此在”的技术延伸,使用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先暂时抛开对算法功能性的预设,转而关注算法在具体情境中的呈现形式。并且要运用诠释学循环的分析框架,去考察在算法设计、部署和使用的过程中,人类意图和技术逻辑是如何相互构建的,最终实现从技术文本到生活世界的意义贯通。这种研究路径的改变,对研究者提出了跨学科视野的要求,研究者既得掌握算法的技术原理,又得具备现象学分析的方法论能力。

从实际应用的角度来讲,这种理论转向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在公共政策领域,基于存在论敞开的算法透明性评估,能够超越技术合规的表面要求,深入分析算法决策对社会公平、个体自由产生影响的机制,从而为法规制定提供更具人文关怀的依据。在企业实践当中,这种透明性理念有助于构建更负责任的技术伦理框架,推动算法开发从只追求效率,转变为注重价值敏感的设计。对于普通用户而言,存在论层面的透明性意味着,用户不仅能够理解算法的运行逻辑,还能够批判性地反思算法是怎样影响自己的生活体验和身份建构的,进而在数字时代保持主体意识。技术现象学视角下的算法透明性研究,通过把技术问题转变为存在论问题,为解决当代社会的算法信任危机提供了新的理论工具和实践方面的指导。

第二章技术现象学视域下的算法透明性批判

2.1“可解释性”的内在困境:技术意向性与黑箱的遮蔽

图1 “可解释性”的内在困境:技术意向性与黑箱的遮蔽

从技术现象学角度观察,“可解释性”一般被当作破解算法黑箱的关键技术手段,但其内在难题源自对算法技术意向性的忽视。算法并非完全中立的工具,而是具有特定技术意向性的存在形态。这种意向性会在数据筛选、模型结构设计、优化目标设定等步骤中具体体现,使得算法系统在运转时形成一套自主的技术逻辑。在数据处理环节,算法通过学习海量数据,悄然将数据分布模式转变为决策依据,这一过程往往超出人类直接理解的能力。在模型训练时,复杂的数学转换和参数调整会进一步增强这种隐蔽性,导致算法决策的因果链条断裂,难以追踪从输入到输出的完整推理过程。

随着技术意向性逐渐增强,算法会逐渐形成相对独立的运作逻辑。这种逻辑不仅体现在技术层面,还会对人类对世界的认知和判断产生深刻影响。例如推荐算法会持续分析用户行为,构建出看似个性化但实际高度同质化的信息环境。“可解释性”技术通常仅能说明某次推荐的技术原因,却无法揭示这类系统对用户认知框架的长期塑造作用。这种局限性表明,“可解释性”本质上仍是技术层面的解决办法,它专注于在技术系统内部建立可追溯的解释链条,却回避了算法存在方式对人类存在方式的深层影响。

从存在论角度分析,“可解释性”未能实现真正的算法透明,原因在于它仅停留在技术操作层面,未触及算法与人类存在关系的根本问题。当算法系统凭借技术意向性构建起自主的黑箱时,只追求模型可追溯性如同隔靴搔痒,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真正的透明需要展现算法对人类存在方式的塑造作用,然而这一维度恰好被当前的可解释性研究忽略了。所以,“可解释性”的内在难题不只是技术层面的局限,更深刻地反映出其在存在论视野上的缺失,这也为后续从存在论层面重构算法透明性明确了问题所在的方向。

第三章结论

从技术现象学角度看,算法透明性研究正从传统“可解释性”视角深入到“存在论意义敞开”层面进行探讨。这种研究方向转变拓宽了算法伦理理论范围,也给技术应用实践带来新思考方向。算法透明性本质指算法系统运行逻辑、决策依据及其中蕴含的价值导向能被理解、审视和评判的特性。过去研究主要聚焦技术层面可解释性,通过简化模型、可视化等方法让算法决策过程对人“可读”,但这种方法有局限,只关注工具理性层面透明,忽略了技术作为一种存在方式与人类社会关系的深层互动。

在技术现象学视角下,算法透明性核心原理是揭示技术现象和人类经验的共生关系。算法并非孤立技术工具,而是融入社会环境的存在论实践,其透明性需借助现象学“悬置”和“还原”方法实现。此研究路径要求研究者暂时放下对算法功能预设,转而关注算法对人类感知方式、行为规则乃至社会结构的影响。具体操作时,要先对算法系统设计背景、数据来源和应用场景展开现象学分析,接着通过用户体验研究追踪算法在实际应用中的“现身”方式,最后构建算法和人类主体之间的意义关联网络。这种研究路径不局限于技术解释表面,而是直接触及算法作为“技术现象”的本质。

要实现这种研究转向,关键在于打破技术决定论思维模式,将算法透明性视为动态的社会实践过程。在实际应用中,从可解释性提升到存在论意义的敞开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这样做能够避免因过度依赖技术解释而产生伦理漏洞,例如有些算法在技术上可解释,但可能隐藏着结构性偏见。另一方面,它为技术治理提供了更全面的框架,推动开发者、使用者和监管者共同参与算法意义的构建。以医疗诊断算法为例,传统透明性可能仅要求模型输出可解释的决策依据,而存在论意义的敞开则要进一步探讨算法对医患关系、诊断权威甚至生命价值定义的改变。

技术现象学视角下的算法透明性研究,通过深入挖掘技术的存在论维度,为解决当下技术伦理困境提供了重要思路。这种转向不仅丰富了算法研究的理论内容,还在实践中推动技术发展朝着更以人为本、更负责任的方向前进,最终促进技术和人类存在意义实现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