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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代码的伦理嵌入:基于能动性理论的哲学反思

作者:佚名 时间:2026-01-10

本文探讨技术代码的伦理嵌入问题,基于能动性理论分析其哲学基础与实践路径。技术代码不再是被动工具,而是承载伦理价值的行动者,其伦理嵌入需经价值需求分析、伦理框架设计等四步实现。能动性理论指出技术系统具自主性,需建立人机协同伦理决策机制。伦理嵌入分设计逻辑(显性)与算法黑箱(隐性)两种路径,前者规则透明但灵活性不足,后者自适应强却责任模糊。当前面临责任归属困境,需重塑责任伦理模式。伦理嵌入可降低算法偏见、提升信任,是人工智能时代技术开发的必要环节,需跨学科合作与制度保障以实现科技与伦理协同发展。

第一章引言

数字技术持续进步,技术代码不再单纯是实现功能的工具,而是逐渐成为影响社会伦理实践的重要载体。技术代码的伦理嵌入是将伦理原则、价值判断通过程序化设计融入技术系统开发和应用过程,使技术系统能够主动识别并应对伦理问题,其核心在于打破技术中立的传统观念,强调代码作为社会建构的产物必然承载着特定的价值取向和伦理立场。

具体操作时,伦理嵌入的实现路径通常包含四个关键步骤,即价值需求分析、伦理框架设计、算法模型优化、效果评估反馈。开发者需先明确技术应用场景中的伦理风险点,然后构建可量化的伦理评估指标体系,再通过调整算法、设定规则将伦理要求转化为可执行的代码逻辑,最后通过持续监测和迭代优化来确保实现伦理目标。

能动性理论为这一过程提供了重要的哲学支撑,该理论认为技术系统并非仅仅是被动的人类工具,在人机交互中会展现出一定的自主性和影响力。依据这一理论,伦理嵌入的关键在于建立人机协同的伦理决策机制,让技术代码在保证功能效率的同时主动维护人类社会的核心伦理价值。

在实际应用方面,伦理嵌入在预防算法歧视、保护用户隐私、促进信息公平等方面有着显著作用。由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缺乏伦理约束的技术代码可能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风险,因此系统化的伦理嵌入成为了技术开发必不可少的环节。当下这一领域的研究,不仅能够提高技术产品的社会接受度,还能够推动建立负责任的技术创新生态,为数字时代的伦理治理提供实践途径。

从专科教育的视角来看,掌握伦理嵌入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有助于技术从业者更好地平衡创新需求和社会责任,培养他们作为未来技术建设者的伦理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技术代码的伦理嵌入机制与能动性困境

2.1代码作为行动者:能动性理论在技术哲学中的延伸

图1 代码作为行动者:能动性理论在技术哲学中的延伸

代码作为行动者的观念和技术哲学领域能动性理论的深入拓展紧密相连。在传统哲学框架中,能动性概念长时间以人类中心主义为根基,认为理性、意图与道德责任属于人类独有的行动能力。然而随着技术系统日益复杂,特别是计算技术飞速发展,这种将人类与技术对立起来的视角逐渐显现出不足。此时技术哲学开始关注非人类实体,探讨它们是否能在某些方面被当作有行动能力的“行动者”。而这一思想转变起始于对技术工具论的重新思考,人们不再仅仅把技术视为承载人类意图的被动工具,而是发现它能够主动塑造人类实践和社会环境。在这样的情形下,那些拥有自主决策和学习能力的复杂算法系统(也就是技术代码),成为了能动性理论延伸的重要研究对象。

技术代码的能动性并非指它像人类一样具有意识或者主观意图,而是指它在特定社会技术网络中具备能够产生实际影响的行动能力,这种能力由几个核心要素构成。第一个要素是算法自主性,即代码能够在预设规则或者学习模型之下,不依赖人类直接干预就做出判断与选择;第二个要素是环境响应性,即代码能够感知、处理并适应所处的数据和物理环境,并且行为结果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动态调整;第三个要素是结果影响力,即代码的决策和操作会对现实世界产生可被观察到的、甚至不可逆转的后果,就像信用评分算法会直接影响个人贷款机会,推荐算法会改变用户信息获取方式。正是这些要素共同发挥作用,使得代码从原本被动的指令集合,转变为行动者网络中关键的能动节点。

把能动性理论直接应用到技术代码上需要进行批判性思考,尤其要留意避免陷入技术决定论的误区。技术决定论往往把技术看作独立于社会的自主力量,觉得其发展路径和社会影响是由自身逻辑预先决定的。这种观点简化了技术与社会之间的复杂互动,忽视了人类在设计、部署、管理和使用技术时所发挥的主体作用。实际上,代码的能动性是“被赋予”和“被建构”的,它体现出设计者的价值倾向、组织的目标需求以及社会结构中的深层权力关系。所以,在承认代码行动能力的同时一定要突破技术决定论的限制,把代码的能动性当作人类与社会力量共同作用后产生的结果。这样的批判性立场,为后续开展如何在代码设计中融入伦理规范、引导和约束技术能动性的相关研究,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根基。

2.2伦理嵌入的路径:从设计逻辑到算法黑箱

图2 伦理嵌入的路径:从设计逻辑到算法黑箱

伦理嵌入的路径是个从宏观设计到微观实现逐层渗透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核心是把抽象伦理价值转变成可操作的技术规范。设计逻辑阶段伦理嵌入从需求分析起头,要将社会伦理需求转化为具体功能指标。就像设计招聘算法时,得明确把“公平性”定义成消除性别、种族等敏感变量的影响,并且把这些要求融入系统架构设计当中。架构师会专门设置伦理评估模块或者监控接口,有了这个后续开发就能有清晰伦理基准。这样的路径好处是规则清晰、容易控制,伦理要求以模块化方式单独存在,检查起来方便,调整时也比较便捷。然而它也存在不足,面对不断变化的应用场景或许不够灵活,刚性规则在复杂现实里适应性欠佳。

编码实现阶段,伦理嵌入是把伦理规则写成代码,用算法对行为进行约束。开发者通过使用条件语句、调整权重或者设置惩罚函数,把伦理原则变成程序里具体逻辑。例如设计信贷审批模型时,可以给特定群体设定最低通过率,以此强制保证算法公平。这种方式直接将伦理需求变成技术限制,执行起来效率高,逻辑也清晰。但有问题,代码太过死板可能造成“过度补偿”或者“逆向歧视”,而且开发者自身的伦理偏见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混入代码,进而形成不容易发现的系统性偏差。

表1 伦理嵌入路径对比:设计逻辑与算法黑箱的核心特征差异
维度设计逻辑(显性伦理嵌入)算法黑箱(隐性伦理嵌入)伦理自主性特征能动性分配模式
介入阶段技术开发初期(需求/设计环节)运行过程中(数据驱动/动态优化)预先设定伦理规则开发者→技术系统
规则透明度高(伦理准则可解释、文档化)低(决策逻辑不可追溯)依赖人工预设框架开发者主导→系统自主演化
伦理冲突处理人工预定义冲突解决方案算法自主权衡(基于训练数据)被动执行预设规则系统获得部分伦理决策权
责任主体明确(开发者/设计者)模糊(开发者/系统/数据提供者)无自主伦理判断能力责任边界随系统自主性扩大而模糊
典型案例医疗设备安全设计规范推荐算法/自动驾驶伦理决策遵循预设伦理优先级从人工控制到人机协同决策

技术发展到算法黑箱阶段,伦理嵌入的方式变得更复杂且更隐蔽。在机器学习模型里,伦理价值大多通过选取数据、进行特征工程、设定目标函数这些方式悄悄融入。要是训练数据本身存在历史偏见,即便开发者没有设置任何明显歧视规则,模型也会自行把这些歧视复制出来,甚至让歧视变得更严重。深度学习模型的决策逻辑由于高度非线性和多层抽象而难以解释,这就使得伦理审查格外困难。这样的路径优势是自适应能力强,能够从大量数据当中学习复杂的伦理边界。但缺点是失去了透明性,当出现算法歧视等伦理问题时,要找出责任源头十分麻烦。不同嵌入方式的选择会直接影响技术系统的伦理风险,显式路径能够保证责任可追溯,隐式路径更能适应环境变化,这二者之间的矛盾就构成了技术伦理治理的核心问题。

2.3能动性转移:人类主体与技术客体的责任归属困境

能动性转移是技术代码伦理嵌入时的核心现象。这一现象意味着人类把部分做决策和执行的权力交给技术系统,使得传统责任主体的边界变得模糊起来。比如在人工智能被应用于医疗诊断的场景当中,算法会对大量影像数据进行分析,然后得出诊断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往往更倾向于相信技术给出的结论,而不是依靠自己独立去进行判断。一旦出现误诊的情况,就很难弄清楚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卸责”现象,原因在于人类对技术能力的信任程度增加了,但对技术的控制能力却减弱了,而这就导致传统的责任链条出现了断裂。

关于责任归属的理论存在争议,这种争议主要体现在人类中心主义责任观和分布式责任观之间的矛盾上。人类中心主义责任观觉得,人类是唯一的道德主体,技术只不过是人类意愿的一种延伸,所以所有的责任到最后都要算到设计者或者使用者的头上。可分布式责任观认为,技术系统具有类似主体的特性,责任应当在人机互动所形成的网络里进行动态分配。就以算法推荐引发社会极化的情况为例,平台算法会通过个性化推送的方式让信息茧房变得更加明显。在这个事情里,责任既和开发者预先设定的价值取向有关系,也和用户自己选择积累起来的偏好有关系,仅仅责怪任何一方都没办法把问题产生的原因说清楚。

从哲学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这种困境最根本的原因是主体间性被消解了,能动性的边界变得模糊不清。传统的伦理关系是建立在人类主体之间相互认可并且有责任约定的基础之上的。然而技术代码加入之后,形成了人机混合的决策单元,打破了原来主客体分开的框架结构。当自动驾驶汽车在紧急情况下自行选择碰撞对象的时候,它的决策逻辑一方面有程序员提前设定好的伦理规则,另一方面又结合了当时的环境数据。在这个时候,人类主体的能动性和技术客体的能动性已经紧密地交织在一起了,根本没有办法用单一主体的理论来进行划分。

表2 能动性转移中的责任归属困境:人类主体与技术客体的伦理冲突维度
责任归属维度人类主体的伦理困境技术客体的责任边界典型案例核心伦理冲突
决策自主性算法替代人类决策时的主体消解技术代码预设的“隐性决策逻辑”自动驾驶事故责任认定人类自由意志与技术决定论的冲突
行动后果性无法追溯技术黑箱中的因果链条机器学习模型的“涌现性”行为不可控推荐算法导致的信息茧房人类责任能力与技术复杂性的错配
价值嵌入性技术代码的价值偏向被“中立化”掩盖设计伦理未被编码为可执行规则社交媒体算法的内容审核机制显性伦理原则与隐性技术价值的割裂
责任追溯性法律框架滞后于技术迭代的责任真空技术客体作为“非道德主体”的责任豁免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纠纷传统责任主体与新型技术客体的权责错位

这种复杂性表明,技术代码的伦理嵌入不单单是工程方面的问题,更是一个需要对责任伦理模式进行重塑的哲学挑战。当下非常迫切地需要建立一种能够包容人机协同能动性的新型责任分配机制。

第三章结论

技术代码的伦理嵌入是人工智能时代重要议题。它核心在于将人类社会伦理价值转化为可执行技术规范,借助能动性理论搭建人机协作伦理实践框架。伦理嵌入基本定义是在设计开发初期就把伦理原则预先编进技术系统,使算法运行时能自主识别和响应伦理情境,此过程本质是对技术能动性进行哲学重构,在认可技术系统特定环境决策能力的同时通过伦理约束确保其行为符合人类价值标准。

实现伦理嵌入核心原理有三个关键部分。第一个部分是伦理原则的量化转化,要把抽象伦理规范转化为可计算参数模型,例如采用价值敏感设计方法确定权重体系。第二个部分是建立动态响应机制,要求代码具备情境感知能力,能够依据实时数据调整行为策略。第三个部分是构建反馈回路,要通过持续学习来优化伦理决策的效果。这套原理实践路径通常按照需求分析、伦理映射、算法实现、测试迭代的标准化流程开展。

在实际应用当中,技术代码的伦理嵌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从技术方面来讲,它可以有效降低算法出现偏见的风险,提升系统透明度并且增强用户对系统的信任。以自动驾驶为例进行说明,伦理嵌入机制能够保证车辆在紧急状况下做出符合社会期望的选择。从社会方面来看,这种实践有助于搭建人机之间的责任归属框架,为人工智能治理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更为关键的是,伦理嵌入将人类价值赋予技术系统,实现了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的范式转变,给技术发展增添了人文关怀的元素。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地普及,伦理嵌入会成为未来技术开发必不可少的部分。这既需要进行技术创新,也需要开展跨学科合作以及有制度保障。只有建立起完善的伦理嵌入体系,才可以保证技术发展始终是为人类福祉服务,实现科技与伦理的和谐共同发展。持续对这一领域进行探索,能够为构建负责任的人工智能生态系统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