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
时间:2025-06-12
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的互联网化,是数字化进程的新阶段,它虽然仍依赖于资本、信用和风险这些传统要素,但也带来了世代更迭的新机遇。本文系统图释了互联网金融的内容及作用,并通过分析比较其国际发展模式,为促进互联网金融监管发展提出建议。
一、前言
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监管职责分工以及关键的资金存管等问题都作出了相关规定。意见指出,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监管,同时确立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从此,互联网金融告别长期以来“无监管、无门槛、无规则”的三无状态。
二、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的简单加总,也不是传统金融业务的简单上网,而是强调依托网络、移动通讯、云计算等新技术和移动支付、社交网络、多对多交易等新模式,突破传统金融概念和货币创造模式,提供低成本支付、结算、投资、融资等金融服务,为实体经济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支撑,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往传统金融业态渗透,对全球金融模式产生了根本影响。
《指导意见》首次对“互联网金融”给出了明确的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国际模式
四、中国互联网金融现状及监管
2014年3月“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倡导“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就此将互联网金融推到风口之上。彼时,P2P网贷早已经历了2012年的野蛮生长和2013年的大规模倒闭跑路风潮,在火热扩张的市场中和形形色色的投资人(包括羊毛党)一起迅速成长。2014年互金首次得到政府肯定,一夜之间P2P网贷“春风沐雨”,各路资本迅速涌入,影响力渐渐扩大到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正常运营的P2P平台已达2028家,其中55家平台获得风投,融资额超过20亿美元。
互联网金融业在资金需求方与资金供给方之间提供了有别于传统银行业和证券市场的新渠道,提高了资金融通的效率,是现有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互联网金融能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分散风险并扩大金融服务的范围,让个体经营户、小微企业和普通民众都受益匪浅。然而,随着P2P风险的频发,使互联网金融风险不断浮出水面。由于互联网金融的虚拟化、无国界化、技术装备水平高的特点又加上相关法律缺位等问题,使其风险管理更加复杂,这也加大了监管的难度。目前,互联网金融在业务操作方面、技术方面以及相关法律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风险,这对我国的金融安全防范体系甚至经济安全都有可能造成很大的威胁。
此番《意见》出台,一方面明确P2P中介性质,规定客户资金由银行存管,另一方面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转型升级,总体思路仍为鼓励创新,并将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电商机构等相关行业一并囊括进来,为网贷行业预留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可以想见,未来互金周边行业也将迅速兴起,如流程各环节外包、大数据应用、垂直领域风控等。
互联网金融已经形成一种潮流,作为互联网金融时代下的相关企业,只有正确运用互联网金融工具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才能在中国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舞台发挥积极作用。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才刚刚开始。
参考文献
[1]尹海员, 王盼阶.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及体系构建[J]. 财经科学, 2015.
[2]地丛, 徐唯.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若干问题的辨析[J]. 财经科学, 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