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完善与发展
时间:201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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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ysis of the Probems of Improvement and Deveopment
on the Financia Aid Work for the Coege Students
LI Yun
(Jiangsu Coege of Information Technoogy, Wuxi, Jiangsu 214153)
1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概况
国家和各高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都非常重视,相继出台了一些实质性的措施给予帮助。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一种以“奖、贷、助、补、减、免”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的资助体系,且逐年增加助学力度和投入。这些措施对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大学学业均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积极认真的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1.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1.1.1 认定机构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级认定机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各系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或助理任副组长、系学生办公室有关人员等组成的认定小组,具体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组织和审核工作。
各系根据具体情况,可按班级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为组员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工作。
1.1.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学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可分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和特别困难三种。学生家庭生活费来源合计低于生源所在地最低生活水平标准的属于特别困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认定一次,时间在开学后,首先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连同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交班主任,并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班级进行民主评议、班主任查核签注意见,经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初审核定,报院评审小组认定,审核确定后进行信息建档。
1.2 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权益和义务
1.2.1 权益
凡取得我校学籍后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提出困难资助申请。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及缓缴学费。在同等条件下,对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生活节俭的特困生给予优先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所有资助政策中资助面和资助力度最大的一种形式, 应定位于资助工作的重中之重, 作为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习费用的主渠道。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资助政策中一项主要内容,也是有效解决贫困生经济困难的方法之一,主要定位于“奖优”,面向全体经济困难学生,具有激励和资助两个功能。学校应积极引导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奋学习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来解困。
(3)国家助学金。政府、学校、社会针对经济困难学生所设的国家助学金主要定位于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问题,给予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以最低保障。
(4)学费减免。主要用来解决来自严重受灾(水灾、旱灾、地震等)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问题,体现党、国家和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
(5)一次临时困难补助。它主要定位于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燃眉之急,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正常学习阶段重病住院或非人为的突发事故造成的临时困难。
(6)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高校资助方式的主要措施,由学校提供资金和岗位。主要定位于让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去获取报酬,解决生活费问题。这既可缓解贫困生的经济压力,又能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对缓解经济困难学生因接受施惠或还贷而引起的心理压力有很大作用。 (7)缓交学费。新生入学开通“绿色通道”,新学年开学时,凡一时缴不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可以提出缓缴部分学费申请,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
1.2.2 义务
学生应如实向学校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以便学校及时做出调整。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难认定
(1)组织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够专业。从事助学工作的人员有限,一般是各高校学工系统的相关工作人员,尤其现实的问题就是这些工作人员基本都是兼职的,除了管理该项事务外还要从事其他方面的工作,因此没有系统的组织、必要的经费和足够的专业人员作为保障,做好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必将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2)认定标准和程序的实施难保证完全公平。和各高校一样,学院的贫困生认定基本也使用“学生申请+生源地出具证明+同学评议+ 班主任意见+辅导员意见+学工处意见”的方法,这种主观性比较强的评议方法可能会使得部分普通学生钻空子,使得认定的结果难保证完全公平。
2.2 经济困难学生权益和义务问题
2.2.1 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权益出现信用危机
在研究经济困难学生权益这方面,我们就国家助学贷款而言,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信用助学贷款,对象是全日制高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目的是用于资助他们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顺利完成他们的学业。
目前,助学贷款实施中的主要问题有两方面:一是贷款学生的偿还意愿;二是贷款学生的偿还能力。前者与大学生的信用问题有关,后者关系到大学生毕业后的收入。而信用问题是助学贷款乃至整个资助体系实施中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实践也证明了学生个人信用缺失是进一步推进资助工作的最大障碍。
2.2.2 经济困难学生履行义务不及时
学生不能够如实向学校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也不能做到及时告知,学院不能做出及时调整,这样就带来了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
部分学生依赖于资助,对于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自身的发展要求不严,这样对于资助工作的完善和学生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3 对策分析
3.1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难认定问题
(1)进一步规范组织机构人员。政府和学校可以通过系统梳理涉及贫困生的各个工作口,增加助学工作的专职人员,加大对贫困生资助的监管力度。对于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专职人员,定期培训并对其工作的绩效提出明确要求,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做到权责统一。对于学生的资助工作做案例培训,使得专职人员能有更加鲜明的态度去解决学生在资助工作中所发生的问题。
(2)进一步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资助申请的各方面都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在申请条件上要涵盖个人申请、所在地证明、准确的家庭经济情况评议、个人在校的生活消费等方面;在认定程序上,要坚持民主评议、公示和学生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跟踪调查和逐年调整、责任追究等;对认定标准也要制定操作性强的量化指标,制定量化表、民主评议表、认定汇总表等。对于已经认定的学生,要进行不定期的关注。通过与同班、同宿舍的学生谈话,开座谈会,侧面了解学生的最真实的情况。这样,通过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准确认定,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3.2 针对经济困难学生权益和义务问题
3.2.1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用教育
针对助学贷款问题,大学生信用缺失问题一直是影响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开展的主要障碍。高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信用教育。如:(1)优化校园环境,为大学生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学校是培养大学生诚信品德的重要场所,有责任更有义务为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诚信环境。(2)加大诚信教育力度,丰富诚信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我们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诚信教育贯穿在教学中,并通过教学实践参观,使学生认识到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结合所学内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亲力亲为,感受到诚信对社会、对自己的影响,从而内化为自己的内心信念,自觉做到诚实守信。当然,诚信教育也必须贯穿到高校的各项教育与管理中去,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渗透性教育,增强学生诚信观。(3)开展诚信主题征文、诚信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要从根本上解决诚信缺失问题,最终还得依靠大学生自己,因为诚信是道德修养问题,规章制度和外部的环境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给大学生带来影响,但是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大学生从内在修养做起。因此我们要通过形形色色的学生活动,使大学生真正的投入到诚信的实践教育中。(4)号召班级开展诚信主题班会;要发挥所有教师在诚信工作中的教育作用,通过班级的主题班会,教育学生,并能及时疏导、帮助大学生调整心态,注重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使其具备一定的心理调控能力,有效防止失信行为的发生,使学生从心理上最终认同诚信的观念。(5)加大高校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大学生个人诚信档案,诚信观念的确立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大学生是否有自律意识,但为了防范那些失信的学生,也必须有采取刚性措施,建立具有强制力的制度,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
3.2.2 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精神
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同时,也要注重学生的自强自立精神的培养,杜绝学生有依赖的心理,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自立:(1)坚持多元性教育形式整合;例如,利用心理学、历史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学科知识,理解自强自立、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创造辉煌并延存至今的重要品质,从而树立坚韧不拔,自强自立的心理素质。(2)扩展学生的社会实践平台;可以采用假期社会实践、周末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一系列有组织的活动来引导和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3)注重校园文化凝练与熏陶;如学生经常学习和讨论自强自立的典型事例,进行刻苦的体育锻炼,定期进行军训式的“拉练”和野外生存训练等方式,团结合作,争创先进,努力培养自强自立的精神。(4)健全社会性服务支持体系;联系企业、社区等部门义务给大学生提供锻炼的机会,让大学生有实践的舞台。(5)增强社会舆论与价值引导;发挥健康良好社会风气的引导作用,把自强自立精神教育作为社会教育的重要形式。
3.2.3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恩教育
我们在开展资助工作的同时,还应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感恩教育,通过组织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以感恩为主题的各类活动,在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的同时,加强传统美德教育,让学生懂得知恩图报。以此进一步约束自己的行为,以保证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提高自己。
通过传统美德教育,使学生不但自觉感恩报恩,而且唾弃现实生活中那些“知恩不报”或“恩将仇报”的行为,这无形中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学生自身能力的提高也具有促进作用。这样,能够促使学生无形中履行自身的义务,有意识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4 结论
新形势下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外,还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帮助。因此,我们必须要发挥政府、社会、学校和学生的积极性,在继承已有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建立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完善的高校资助工作新体系,只有这样,我们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将来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才能更好地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参考文献
[1]黄颁. 论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效应[J].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