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工程监理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时间:2015-03-18
我国建设洪企业工程监理发展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旨在探讨工程监理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提高建筑企业工程监理发展的具体措施,以促进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0 引言
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监理,其在我国建筑工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监理行业已经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行业,并且出台了一些具有规范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但是结合笔者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并且借鉴大量的文献资料,发现我国建筑企业工程监理发展还存在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研究建筑企业工程监理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建筑企业工程监理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建筑工程监理在发展中要面临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来自于监理行业、监理人员自身素质、也有来自于监理机构的问题。
1.1 监理行业不规范 监理行业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1.1 监理企业准入门槛资质比较低 目前我国对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为:综合资质专业甲级、专业乙级、专业丙级及监理事务所等五个等级,但是监理企业的资质申请门槛可是非常的低,以乙级房屋监理企业为为例,国家规定其要具备基本的经营条件之外,就是专业监理人数要达到法律制度规定的数量就可以申请成为监理企业,这样一来一些申请监理企业的管理者往往通过“挂证”手段获取监理资质,结果导致一些没有资质的人员参与企业的监理业务;同时有的监理企业不以实施监理业务为主,而是开展“出卖”监理资格证获取经济利益,这些不合规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监理市场的正常秩序。
1.1.2 监理行业独立性不强 监理单位作为我国建筑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其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相应的独立性,其主要表现在:监理企业只具有监理权,却没有相应的处罚权,结果造成监理人员的意见很难被建筑企业所接受;监理企业往往与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具有密切的联系性,一旦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一来监理企业在工作中就必须要与其它建筑工程单位监理密切的联系;现有的制度等对于监理单位的职权与定位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使得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重视程度不够,认为监理企业是依附于建筑单位的。
1.2 监理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的监理市场发展时间相对还比较晚,到目前为止监理行业在我国只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监理人才的数量以及素质与目前建筑市场的高速发展速度不相适应。
1.2.1 注册工程监理师的数量不足 虽然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人数在逐年的递增,但是与我国建筑行业高速发展的趋势相比,注册监理师的人数还是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造成注册监理师人数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很大一部注册监理师不直接从事实际监理工作,根据相关资料表明:每年考取注册监理师的30%-40%是不从事监理工作的,这样就会减少大量的实际参与监理工作的人数;二是考试难度增加,报考基数降低。为了遏制社会中“挂证”现象,国家加大了对注册监理师考试的监管,对于一些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进行了考试限制,这样就会降低参加考试人数,就会导致通过考试的人数相对减少。
1.2.2 监理人才缺乏综合素质 实践表明,监理工作对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相对较高,监理人员除了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外,还要懂得其它与建筑工程相关的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等,但是参与监理工作的人员,他们的综合素质能力普遍不高,表现为:要不就只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而没有相应的心理素质,要么就具备相应的心理素质、一定的专业技能,但是对于其它知识则不了解,这些都会影响监理人员的工作效果。
1.3 监理机构数量众多,参差不齐 目前监理企业数量非常多,这些监理企业为了获取监理业务,它们之间就会采取恶意竞争的方式,提高企业的业务量,增强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由于我国监理企业申请的门槛相对较低,使得一些没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通过“挂靠”、“附属其它监理企业”等方式获取监理业务,这样就会影响工程的质量。
2 提高建筑企业工程监理发展的对策
2.1 规范行业资质审批,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针对当前监理企业“挂靠”现象,行业资质审批管理部门应该改变当前的审批制度,建立以监理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质相结合的准入管理制度,监理企业资质主要是对监理企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以及管理水平等考核,其目的就是保证监理单位具有独立承揽工程项目的能力,以及具备相应的责任承担的资质;个人执业能力是对监理工程师个人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的考核,只有实施个人执业资格制度考核才能保证符合监理工作的人才进入监理行业,避免一些依靠“挂证”获取经济利益现象的出现。 2.2 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的质量监督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权,那么工程的质量就会得到根本上的保障,而监理人员要想发挥其职能,就必须要具备高素质能力:①要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根据实践,监理人员容易受到建筑工程方的利益诱惑,他们和建筑企业相互勾结,对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采取不闻不问的方式,因此为杜绝此现象发生,监理人员一定要具备最基本的责任意识;②提高监理人员的技术知识,监理工程需要涉及的知识比较多,需要监理人员具有综合性强的专业知识和与建筑相关的其它学科知识;③监理企业要定期对监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
2.3 完善监理制度,规范监理市场 首先需要对建立行业进行准确的定位,监理是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而不能把监理企业当做是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承担者,这样与监理企业的市场定位目的性是不符的,因为监理人员只负责建筑工程的施工环节,而没有对建筑工程的设计环节、准备阶段以及竣工应用环节等进行监理,因此监理单位承担的质量责任不符合监理企业的定位性质;其次完善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制度。当前我国针对监理单位的相关法律制度还得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针对项目管理的监理制度就出在法律制度的盲区,因此只有通过不断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促进我国监理市场的监理发展;最后,拓宽监理的业务范围,发展建设工程前期、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业务,改变仅停留在施工阶段监理的现象。
2.4 规范监理取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监理公司是企业,企业就要追求利润,如果没有利润,企业不可能提供优质服务,正如中国一句老话说的那样,一分价钱一分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人愿意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既承担风险,又出力不讨好。只有企业有利润,它才能扩大再生产,招聘到高水平人才,进而才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才是行业良性发展的动力。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与降低工程造价的有效保证,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提高重视,改革建筑工程监理手段,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另外,国家相关部门也应该做好引导工作,建立良性的竞争机制,以规范建筑工程监理市场。
参考文献
[1]辜蔚君.关于人力资源数字化转型中数据管理工作的思考[J].厦门科技, 2023(1):43-47.
